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第六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2025-02-23 11:18:37
请标准起草单位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单位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请部机关相关司局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2025-02-23 11:15:53
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及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现予以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实数融合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2025-02-23 11:13:39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4〕387号)有关工作安排,经过地方推荐、符合性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35个2024年实数融合典型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典型案例推广工作。
两部门关于公布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全国优秀项目及通过验收项目的通知2025-02-23 11:12:27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3〕329号)有关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对首批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开展了验收和典型项目推荐工作。经地方验收和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环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全国优秀项目274个,通过验收项目534个,现予以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评估复核结果的通告2025-02-23 11:10:11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高水平建设、规范化管理、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对实验室开展了评估复核工作,经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自查、推荐单位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工业(特殊钢)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200家实验室通过评估复核(名单见附件1),工业(化肥)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新疆实验室等5家实验室不再保留(名单见附件2)。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2025-02-23 11:08:16
现将《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典型实践案例名单的通知2025-02-23 11:04: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按照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4〕331号),经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了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典型实践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2025-02-23 11:02:38
近日,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5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通知明确,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大气治理)》《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污水治理)》《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固废处理装备)》的企业,可通过“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另外,通知还对已公告的规范企业名单提出了动态管理要求。
2024年12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2025-02-23 11:02:05
2024年12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36.6万辆和348.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10.5%。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53万辆和159.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0.5%和34%。
2024年我国造船三大指标全面增长2025-02-23 11:01:20
2024年1—12月,全国造船完工量4818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3.8%;新接订单量11305万载重吨,同比增长58.8%;截至12月底,手持订单量20872万载重吨,同比增长49.7%。1—12月,我国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以载重吨计分别占全球总量的55.7%、74.1%和63.1%,以修正总吨计分别占50.3%、68.2%和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