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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8 18:49:26

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部署,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科协2020年工作安排,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第六届(2020-2022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部署,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科协2020年工作安排,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第六届(2020-2022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届项目拟资助培养300-400名32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被托举人)。

其中,中国科协通过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和学会联合体选拔资助200名,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资助;全国学会和学会联合体按照《实施管理细则》相关要求,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选拔资助100-200名,资助金额不低于每人每年15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

作为资助对象。

本届项目重点关注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向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团队的青年成员倾斜。

二、申报对象

1.全国学会。曾获第五届青托项目立项的全国学会,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第五届获得科协立项资助的名额;其他学会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

2.学会联合体。曾获第五届青托项目立项的学会联合体,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第五届获得科协立项资助的名额;其他联合体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联合体参与申报学会数量的2倍。

三、申报方式

1.注册。申报单位须在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才培养跟踪服务平台(网址:http://qingtuo.36ve.com)注册。注册时应先选择用户类别(全国学会用户、学会联合体用户等),使用项目联络人手机号码作为用户名,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账户进行项目申报。曾获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立项的单位,可使用已有管理员账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申报单位在网上完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样本见附件,以申报平台内版式为准)填写,并下载打印带有自动生成二维码的《项目申报书》,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并在信封上注明“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字样。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17:00(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申报平台同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四、步骤安排

1.项目申报。各全国学会和学会联合体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实施管理细则》中的申报条件自愿申报。鼓励各申报单位建立青年人才专门工作机构和青年人才储备库。

2.项目评审。评审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组织。通过评审评选出拟定立项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分配方案。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项目公示。拟定立项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分配方案在中国科协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经中国科协审议通过后,正式确定为立项单位,并给予相应的资助名额。

4.人才选拔。立项单位严格按照《实施管理细则》及相关工作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培养方案,按要求报送中国科协,签署年度《项目合同书》。

5.组织实施。中国科协按规定拨付项目经费;立项单位按照《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方案和培养方案要求,开展被托举人培养工作,做好被托举人成长过程的跟踪记录,接受中国科协的监督指导。自筹资金的立项单位须按照中国科协总体要求和工作进度统一组织实施。

6.验收和结项。中国科协对项目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和被托举人培养工作进行年度检查,在项目结束前发布结项验收通知,组织开展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

五、有关要求

1.以学会联合体形式申报本届项目,须征得全体成员学会同意,并指定责任学会专门负责申报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凡以学会联合体形式参与申报的,联合体成员学会不能再以学会形式单独申报;同时加入多个学会联合体的学会,只能选择参与一个学会联合体的申报;联合体成员学会同时申请自筹资金资助的,由所在学会联合体统一申报。

2.科协立项资助与自筹资金资助同等管理。统一开放申报、统一专家评审、统一选拔标准、统一经费管理、统一托举支持。通过自筹资金资助被托举人的申报学会,须面向本学科领域开放申报,不得将自筹资金来源与资助名额、人选直接挂钩,不得限定自筹资金的资助方向;自筹资金必须由学会建立专账管理,从学会帐户拨出或通过学会专账报销;鼓励学会合法合规募集社会资金,促进资助资金来源多元化、资助对象开放化、管理基金化、使用规范化。

3.特殊科技领域和创新争先奖获奖团队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会管理处

联 系 人:徐  腾

联系电话:010-68571435

2.材料接收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

联 系 人:王子源

联系电话:010-62165283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综合业务楼西706

邮    编:100081

电子信箱:kjrc@cast.org.cn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朱晓晖

联系电话:010-57010738

附件:附件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样本).docx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0年12月10日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