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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关于印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4 20:31:29

现将《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数据管理部门:


现将《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数据局

2024年10月16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