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04-15 09:38:22
医疗保障信息化是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数字经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防范化解医疗保障系统数据安全风险,促进数据合理安全开发利用,现就加强医疗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工信部印发《“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04-15 09:35:05
以5G和千兆光网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能向单个用户提供固定和移动网络千兆接入能力,具有超大带宽、超低时延、先进可靠等特征,二者互补互促,是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和承载底座,在拉动有效投资、促进信息消费和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5G和千兆光网建设发展。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加大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力度,丰富应用场景”。工业和信息化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前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行动计划》,这是第一时间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举措。未来三年是5G和千兆光网发展的关键期,《行动计划》的出台,对于统筹推进“双千兆”网络发展,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2021-04-15 09:21:03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工意见》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任务,分解为12个部分、38个方面、44项重点,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
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先进制造业等税收优惠政策2021-04-15 09:14:1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部署推进减税降费,落实和优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的减税政策。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调整2021-04-15 09:12:32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现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020年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结果通报2021-04-15 09:10:28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我国制造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制造强国建设的支撑力量。为加强对示范基地的分级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推动示范基地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0年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形成对全国416家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结果(以一星-五星体现,星级越高表示发展质量越好)。
工信部召开“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专家研讨会2021-04-15 09:07:38
4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主持召开“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研讨会,听取了相关领域院士、专家的意见建议,并就推动“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发改委等13部委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03-24 14:48:23
制造服务业是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提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制造服务业供给质量不高,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够,引领制造业价值链攀升的作用不明显,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2021-03-18 15:42:03
为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快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交通强国建设步伐,现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印发给你们,请与《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工信部联科〔2017〕332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工信部联科〔2018〕109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工信部联科〔2020〕61号)配套使用,认真贯彻执行。
光伏制造行业两个规范文件发布 自3月15日起实施2021-03-18 15:40: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行业发展水平,我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本)》。现予以公告。